回复:核销跟销案有区别吗?
销案是指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事先承诺的义务后,海关退还担保人已缴纳的保证金或注销已提交的保证函,以终止所承担的义务。其中已缴纳保证金的,由报关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向海关办理退还保证金和销案手续;对保证函向海关申请担保的,由申请担保人凭留存的一份保证函向海关办理销案手续。对未能在担保期限内向海关办理销案手续的,海关可视不同情况,按下列规定处理:
1、将保证金抵作税款,责令报关人按规定补办进出口手续,并处以罚款;
2、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通告银行扣缴税款,并处以罚款;
3、暂停或取消报关人的报关资格。
外汇核销包括进口付汇核销和出口收汇核销。
进口付汇核销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在海关的配合和外汇指定银行的协助下,对已对外付出货款的进口单位,通过核对注销的方式审核其所购买的货物是否及时、足额到货的一种事后管理制度。
出口收汇核销是指外汇局通过将海关的货物流信息和银行的资金流信息进行匹配,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货物收回国内,进而完成出口收汇的贸易真实性核销的事后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