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 - 2008-5-30 14:29:00
各船公司、货代:
因近期外港海关漏装较多,且操作过程中存在不太规范的现象,我司为了方便客户申报,提高服务质量,加快通关速度,特重申外港海关关于漏装的若干规定,请各船公司、货代公司予以配合,以便我司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1.跨航次不能申请漏装。
2.跨港区不能申请漏装。
3.危险品不能申请漏装。
4.已经申报过漏装的船舶,不能重负申报,每条船只报一次。
5.前后船期超过7天的船,不能申报漏装。
6.私人物品不能申请漏装。
7.拆票货物不能申报漏装。
注:1.凡是转关货,必须提供正本报关单,整箱货物正本报关单上必须提供箱号,方可申报漏装,否者不能申请漏装。
2.船公司至少在船靠前两天提供漏装清单,以便我司进行审核。
3.一条船不能同时漏至两条船,如:A船不能同时漏B船和C船。
特此申明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