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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rid - 2008-5-28 14:10:00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文件港港[2008]177号文《上海市港口管理局于加奥运期险货物港口作安全管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文件港港[2008]177号文《上海市港口管理局于加奥运期险货物港口作安全管的通知》定,自2008718日至831日,停止受理相险货物(文件内容请见附件)。根据上海港口管理局的解,“停止受理”是指不能行装卸作各有关单位根据班的班期,及早行布置,防止船舶长时间航行回到上海正好赶上限制日期(2008718日至831日)。有关时期上海港停止受理的危险货物如下:
爆炸品(包括烟花爆竹),1
有机氧化物,5.2
毒品,6.1
1)
毒品名2002版。
2)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毒物品分、分与品名(GA57-93)和定,所有Ⅰ、Ⅱ包装的6.1品都被定义为剧毒品。
放射性物品,7
氧化(双氧水),5.1/合国151120153149;。
3/合国1090
硫酸,8/合国1830183118322796
硝酸,8/合国20312032
酸,8/合国1789
硝酸1.1D/合国02225.1/14922426包括化肥。
我不帅但很温柔 - 2008-5-28 18:51:00
:y_onion11: 走危险品的惨了:y_onion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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